大型物流運輸價格按不同的運輸條件分別計價,其計算按照《汽車運價規則》辦理。
1)汽車貨物運輸計費重量單位,整批貨物運輸以噸為單位,尾數不足100千克時,四舍五入;零擔貨物運輸以千克為單位,起碼計費重量為l千克,尾數不足1千克時,四舍五入;輕泡貨物每立方米折算重量333千克。
2)按重量托運的貨物一律按實際重量(含貨物包裝、襯墊及運輸需要的附屬物品)計算,以過磅為準。由托運人自理裝車的,應裝足車輛額定噸位,未裝足的,按車輛額定噸位收費。統一規格的成包成件的貨物,以一標準件重量計算全部貨物重量。散裝貨物無過磅條件的,按體積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規定重量折算標準計算。接運其他運輸方式的貨物,無過磅條件的,按前程運輸方式運單上記載的重量計算。拼裝分卸的貨物按照最重裝載量計算。
3)汽車貨物運輸計費里程按下列規定確定:
貨物運輸計費里程以千米為單位,尾數不足l千米的,進為1千米。
計費里程以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營運里程為準,未經核定的里程,由承托雙方商定。
同一運輸區間有兩條(含兩條)以上營運路線可供行駛時,應按最短的路線計算計費里程或按承托雙方商定的路線計算計費里程。拼裝分卸從裝貨地點起至最后一個卸貨地點止的載重里程計算計費里程。